摘 要:自18世纪后期开始,
社会运动与主权
民族国家相伴而生,并不断地突破民族国家的边界而发展为跨国社会运动。跨国社会运动在当代的勃兴与后冷战时期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紧密相关,并且对主权民族国家产生相当的冲击和影响。当代跨国社会运动在很大程度上动摇了民族国家在当代国际体系中的权威地位,这是由于当代跨国社会运动具有影响和监督民族国家政府的决策过程,督促和推动民族国家严格遵守国际制度的规范和规则的能力。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当代跨国社会运动通过推进国际社会的
民主化、提出各种全球治理的议
题和政策建议、推动全球治理模式的不断变革来影响全球治理的进程,并对全球治理的过程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 跨国社会运动 民族国家 全球治理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当代国际体系发生重大的转型,其中的表现之一即为当代跨国社会运动对现代国际体系中的主要行为体——主权民族国家产生强烈的冲击,并且作用和影响着全球治理的过程。鉴于国内
学术界,尤其是国内国际问题研究界对这些问题尚未展开系统的讨论,本文拟围绕这些问题稍作初步的考察和
分析,以期能引起国内国际关系学界同道们的进一步讨论。
一
美国研究社会运动的著名学者查尔斯•蒂利认为社会运动作为“一种独特的实现大众
政治的方式和手段,肇始于18世纪后期的西欧,在19世纪早期的西欧和北美获得了广泛的承认,在19世纪中期凝结成为综合了诸多要素的稳固的复合体,此后变化趋缓,却从不停顿,最终扩展到了整个西方世界,并被冠以社会运动之名。”[1] 另一位西方研究社会运动的知名学者西德尼•塔罗也指出,社会运动是“一种现代发明和现代国家兴起的伴随物”。[2] 在很大的程度上,一旦社会运动在一种政治环境中安家落户,就能通过模式化运作和彼此的沟通合作,促使社会运动被其他相关的政治环境所接受。[3] 这也就意味着,社会运动从其形成开始就具有向国际化发展的趋势。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社会运动的发生和发展迄今已逾两个多世纪,但是当代国际学术界对社会运动的定义依然尚未达成完全统一的意见。比如英国学者约翰•威尔逊认为:社会运动就是“通过非制度化的方式引发或阻止大规模社会秩序变革的有意识的、有组织的
集体活动”。[4] 而美国学者杰夫•古德温等人则提出:“社会运动是对权威、权力所有者或文化信仰与习俗的一种集体的、有组织的、持续的和非制度化的挑战”。[5] 然而,尽管存在着定义上的分歧,但是总体而言,当代研究者们基本同意,社会运动实际上指的就是非制度化但又是有组织和有相当规模的,以促进社会变革为目的,具有挑战权威和破旧立新特点的集体活动。这样的集体活动从一开始就对现代国际体系和构成现代国际体系的主要单元——国家产生重要的作用与影响。
社会运动与现代国际体系中的现代国家关系紧密,而所谓的现代国家就是指肇始于1648年的《威斯特法利亚条约》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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